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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云港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连云港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见附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11月1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法制办法规与备案审查处(邮编222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连云港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518-85825651。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sfzbfgc@163.com。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