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指南
一、事项名称
行政复议申请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三、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四、申请材料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及副本;
(二)具体行政行为证明材料;申请人如不服行政不作为的,须提交曾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而其未履行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如需委托,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如委托律师,还须提交律师函及律师职业证明等材料;
(六)超过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需提交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证明材料;
(七)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直接到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北路10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东门对面院内)行政复议立案登记窗口当面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邮寄申请材料至上述地址提出申请,还可以通过司法部行政复议服务平台(网址:https://xzfy.moj.gov.cn/)线上提出申请。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季3:00-6:00)
七、联系电话
0518-85311819
八、办理期限
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期限60日,情况复杂的可延长30日,属于中止情形的案件,中止期间不计入案件审理期限;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期限为30日,经审理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九、办理流程:
十、行政复议申请格式文本下载